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要求,切实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促进开发区节约用地,东疆保税港区建设发展局组织开展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从委托技术单位、基础资料整理、实地走访调查、专家征询评价,再到数据整理分析、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编制评估报告,工作历时四个月,最终汇报成果得到国土资源部相关领导及专家组的一致认可,于2009年2月28日顺利通过了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评审工作。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重要的工作,是科学指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圆满完成,推动了东疆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的建设,为今后东疆保税港区扩区发展、安排用地计划、审批用地、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