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海关总署下发《关于同意在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进境粮食、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的批复》,同意东疆港区进境粮食、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的有关设立申请。
进境粮食与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资质落地后,将进一步拓宽天津口岸服务功能,凸显港口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东疆综合保税区在商务部及原国家质检总局授牌批复“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进境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功能升级,由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港兴东物流有限公司申报海关进境粮食与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以便更好地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天津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元化创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目前,
东疆口岸粮食月均查验箱量
已超过200TEU,
年进口种苗超
600箱(40尺箱)。
依托天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京津冀地区的对外贸易龙头地位优势,东疆口岸集装箱进境粮食箱、植物种苗量及占全港总量比例逐年高速增长,新增申报进境粮食、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势在必行,且符合东疆综合保税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定位及建设国际一流的港口示范物流区要求。
进境粮食与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资质落地后,将为东疆口岸乃至天津口岸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一方面,东疆口岸功能的完善将大幅提升口岸营商环境、社会形象和竞争力,进一步发挥自贸区、综保区优势及天津港枢纽港的优势,增强天津港服务首都、服务京津冀、服务辐射“三北”腹地的功能定位
另一方面,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能够降低企业在货物通关环节中的物流作业成本,有助于培育产业集群,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东疆管委会将以此次同意设立申请批复为契机,配合天津海关对申请企业做好项目建设督促,力争尽早通过海关总署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