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疆居民的一封信
各位东疆居民:
大家好!为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动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东疆保税港区现就做好2020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本市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具体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高档1070元、中档900元、低档550元,学生儿童档550元;对持天津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按本市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2021年本市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同步调整。
二、2020年本市居民医保各档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40号)执行。2021年各档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具体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高档910元、中档560元、低档280元,学生儿童档260元。
三、本市城乡居民在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所在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不设等待期,按照“即参即享”原则享受相关待遇。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和财政全额支付。
四、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各档缴费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达到70%。
五、全面落实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2020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1202元,起付线至10万(含)、10万至20万(含)、20万至30万元(含)费用段,支付比例为60%、65%、70%。
六、首次登记所需材料:
(1)户籍在东疆保税港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2)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员携带通行证。
(3)具有外国人永远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审核居留证。
(4)外省市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其中成年居民还需携带居住证,未成年人需携带《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信息登记办理地址:
天津东疆商务中心A2楼2层
咨询电话:
25605069
城乡医保征缴办理地址:
天津东疆第二联检服务中心管委会一楼大厅税务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
60729191
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