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接收事宜
发布时间:2019-12-22 来源:人社局
答:申请条件 区内企业员工存档
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需加盖公司章)
2、具备存档资质单位加封的人事档案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1、携带所需材料及加封的人事档案到窗口审核;
2、审核合格后进行档案的收取。
符合条件、要件齐全的,即来即办
办理地点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东疆商务中心A2楼2层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22-256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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