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二、自2019年9月1日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登记及信息变更等业务。
三、天津市首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续缴人员无需重复办理登记。
四、首保登记所需材料
(1)户籍在东疆综合保税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2)长期居住的港澳台人员携带通行证;
(3)具有外国人永远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审核居留证;
(4)外省市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其中成年居民还需携带居住证,未成年人需携带《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五、信息登记办理地址:天津东疆商务中心A2楼2层,咨询电话:25605206。
2020年度城乡医保征缴办理地址:天津东疆第二联检服务中心管委会一楼大厅税务办事窗口,咨询电话:6072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