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部署,2020年我国将组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月10日,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天津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成立“天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有序推进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相关要求,人口普查的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职业、住房情况等,旨在通过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天津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在具体实施过程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为天津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数据质量决定人普工作的成效,此次人口普查将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对人口普查的重要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并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充分利用天津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天津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次普查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普查所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津云新闻记者李泽亚 通讯员刘杨 韩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