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天津公布了
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养老金又双叒叕涨啦!
这是
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第15次连续上调
天津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
退休人员养老金第4次上调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第8次上调
还有一个好消息
这次上调的养老待遇
7月全部发放到位
您的养老金调整了多少
还可以多种途径查询
养老金方案 定了
01调整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02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8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养老金。
(三)高龄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适当倾斜
1.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220元的,补齐到32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220元的,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220元。
03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04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7月份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养老金调整了多少?
这些途径可查询
今年以来,市社保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此次调整养老待遇工作,为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养老待遇增加金额,退休人员可自发放日起通过天津人力社保网(hrss.tj.gov.cn)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经办”、“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津云”手机APP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此次养老待遇调整情况,也可拨打12333咨询服务热线了解此次养老待遇调整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本市政策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同步提高养老金水平。此次增加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增加、挂钩增加、高龄增加与倾斜增加相结合的办法,既有全部退休人员普惠上调的养老金,也有根据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增加的养老金,还有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再进行适当倾斜增加的养老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在普惠上调待遇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再适当增加养老待遇。此次上调补发的养老待遇随2019年7月当月养老待遇一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