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在约束自我行为的同时,也对不文明行为格外关注。遛狗不牵绳、高空抛物、乱涂乱画、违章停车……这些不文明行为该向谁举报呢?
面对这些不文明行为,
市民立马想到举报,
但究竟该向哪些部门举报呢?
看这里!
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管委受理范围:
私搭乱建
环境卫生脏乱
城区中心立交桥下堆放垃圾
毁绿占绿、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
损坏公共设施
共享单车乱停放
占压盲道、便道停车
焚烧落叶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区公安局受理范围:
遛狗不牵绳
流浪动物
高空抛物
广场舞扰民等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中规定由公安部门治理的情况
区环境局受理范围:
企业排污污染
异味
黑烟
夜间施工扰民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