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七部门,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智能航运未来三十年发展指明方向。
智能航运是传统航运要素与现代信息、通信、传感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深度融合形成的现代航运新业态,主要包括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航保、智能航运服务和智能航运监管等5个方面的基本要素。
目前,智能船舶已被列为《中国制造2025》等多项国家战略的重点发展对象。在各界的积极推动下,我国智能航运的相关研究和试点示范工作加速推进,形成了《智能船舶规范》《无人货物运输船技术要求》《智能集成平台检验指南》等系列技术文件,自主研发了全球首艘智能船舶“大智号”。
《意见》的发布,明确了未来三十年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远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与航运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智能航运新业态。
《意见》规划,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我国智能航运发展顶层设计,理清发展思路与模式,组织开展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和公益性保障工程建设,建立智能船舶、智能航保、智能监管等智能航运试验、试点和示范环境条件。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关键技术,成为全球智能航运发展创新中心,具备国际领先的成套技术集成能力,智能航运法规框架与技术标准体系初步构建,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环境基本形成,构建以高度自动化和部分智能化为特征的航运新业态,航运服务、安全、环保水平与经济性明显改善。到2035年,较为全面地掌握智能航运核心技术,智能航运技术标准体系比较完善,形成以充分智能化为特征的航运新业态,航运服务、安全、环保水平与经济性进一步提升。到2050年,形成高质量智能航运体系,为建设交通强国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