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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启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如何评,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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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启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如何评,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天津人社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有哪些?

带你详细了解

1 执行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DB12/T 3009-2024)

2 评定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分支机构的,可合并申报。

3 评定级别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根据评定得分由低到高划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5个等级。

4 评定机构

组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政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成,负责制定等级评定工作的制度和规程,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评委会设评查专家组,负责对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评查。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5 申报条件及方式

申报条件及方式详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指南(见附件)。

6 评定流程

(一)组织申报

市人社局印发部署工作通知后,各区人社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等级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年度等级评定工作于本通知印发后即开展,于10月31日(星期四)结束申报。

(二)材料初审

申报阶段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会同各区人社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评查

经初审后,评查专家组在30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机构开展现场评查,并向评委会提交书面评查报告。

(四)评委会评定

评委会收到评查报告后,组织召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在听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报、审阅评查材料、开展评议问询的基础上,投票表决确定评定结果。

(五)公示公布

评定结果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举报的,经查实后提交评委会重新评定;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委会办公室公布认定结果;对未通过评定的机构,由评委会办公室向机构反馈改进建议。

(六)颁发证书

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颁发证书和标牌。为进一步简化优化等级评定流程,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度,经区人社局初审、评委会办公室复核符合相应条件的机构,可直接认定为A级、AA级机构,不再开展现场评查和评委会评定。

具体认定程序详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指南(见附件)。

7 评定有效期

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到期前1个月应申请重新评定。在有效期内,获评满1年后,可继续申请评定更高等级。

8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是推动新修订三地标准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夯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区人社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机制,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与促进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细化工作落实

各区人社局要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等级评定工作落实措施。广泛宣传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评,提高机构参评率。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申报工作提供帮助指导,确保机构规范、准确、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对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引进和培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提供专人全程服务。

(三)公平公正,严明工作纪律

参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定工作中有不实情形的,经查实后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评定结果,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对评定工作履行诚信合规责任,根据职责对申报材料逐项核实,并对申报材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评委会和评查专家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制度和规程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四)重点培养,注重结果应用

各区人社局要将等级评定工作与企业培育、人才培养工作有机结合,培育获评机构发展壮大,帮助获评机构提升评定等级。有条件的区应积极探索出台激励政策,根据评定等级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在政府购买服务、入驻产业园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先权,不断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积极性,促进机构规范服务和持续健康成长。

(五)注重宣传,选树先进典型

各区人社局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三地标准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深挖贯彻实施三地标准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突出做法,选树典型服务产品、服务品牌,营造标准宣贯的良好氛围,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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