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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企业落地东疆,首单业务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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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企业落地东疆,首单业务下月施行
    发布时间:2020-06-24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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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将增列“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个新的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天津成为首批十个试点城市之一,自7月1日起施行。从商务部门获悉,此次试点工作将在滨海新区选取首批试点企业。

    “此次获批跨境电商B2B试点,弥补了本市在跨境电商B2B方面的监管短板,将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形成北方跨境电商产业高地。”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已会同天津海关成立工作专班,并在东疆保税港区和天津港保税区选取了首批试点企业,全力推动相关系统更新调试、试点企业注册对接等准备工作,力争在7月1日实现全国试点首单业务

    今年1—5月,天津口岸跨境电商业务逆势增长,同比涨幅达到14.43%,成为推动复工复产的新兴力量。跨境电商业务量占全市八成以上的滨海新区,今年1—5月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申报订单1176万单,货值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9.74%。

    此次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落地天津,也反映出海关总署对天津尤其是滨海新区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高度认可。

    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张广旺表示,滨海新区将重点从五个方面积极推动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积极与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保税区共同筛选、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首批试点工作,并积极对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等部门,反复模拟梳理申报通关各个环节,做好海外仓的衔接,尽快调通“9710”和“9810”出口模式。

    利用滨海新区外贸生产企业多、品类全、质量优等特点,组织跨境电商平台与传统外贸制造企业对接,充分利用好各种进出口模式;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推动跨境电商业务阳光化;主动引入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定期组织撮合对接,引导制造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加强跨境电商载体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各开发区推动跨境电商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闲置仓库资源转型为跨境电商公共仓,依托相关机构探索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张广旺透露,目前从新区范围内选取的试点企业有五六家。

    天津海关副关长刘学透介绍说:在试点改革工作中,海关增列两个监管方式代码(“9710”和“9810”),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作了清晰界定和具体划分,并将跨境电商B2B贸易从一般贸易中剥离出来,有利于政府准确统计外贸进出口额,掌握外贸出口结构和发展形势。同时,海关可以建立全面覆盖的监管体系和全口径的统计制度,企业则可以享受更多跨境电商通关、财税优惠政策和资金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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