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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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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自贸片区工作局

政策原文: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

为落实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发挥自贸区、综保区功能,东疆管委会制定印发了《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暂行办法》解读如下:

一、《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天津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港产城融合发展等“十项行动”举措,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适港制造业、未来产业的引育和布局,以《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天津东疆综合港区进一步支持产业聚集和创新发展鼓励办法》等为依据,结合东疆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三章17条,包括总则、支持内容、附则。

第一章总则2条。明确了制定目的、支持企业类型和支持企业范围。明确了办法奖励的对象是注册地在东疆并实际入区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支持内容9条。明确了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综保功能创新、鼓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研发创新、支持完善生活保障配套、支持企业有效对接资本市场、鼓励深化产业基金投资引导功能、加速开放场景应用。

第三章附则6条。明确了制造业细分领域政策制定、与其他政策关系、政策监督、一票否决机制、实施期限、政策调整和政策解释等内容。

三、《暂行办法》的特色亮点

《暂行办法》主要有以下特色亮点:一是明确支持方向。聚焦制造业发展核心需求,对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以及利用综保功能创新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强化创新支撑。从研发投入、研发平台建设、创新资质认定等方面加大研发创新支持。三是完善保障体系。涵盖人才安居、金融融资、产业基金、场景应用等配套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明确构建制造业产业政策体系,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此次制定了轻型航空领域产业政策,作为附件一并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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