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存在以下问题:
1.天津迅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缺少1名,苗峰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保。
2.中建装配(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缺少2名 陈松、潘守乾已不在你单位缴纳社保且特种作业人员吴自阳、杜海滨证书信息无法查询。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5号)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后的6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整改工作完成前,你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我局。
相关要求:
1.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安许履约整改),电话:25700062,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4。
2.整改报告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除提供公告中的问题整改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人员最新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