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鲲鹏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滨海新区引进入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滨人才〔2020〕4号)和《关于滨海新区引进入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实施细则》(滨党办发〔2017〕34号)有关规定,现就东疆保税港区做好2020年滨海新区引进入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引进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
(二)引进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
二、申报条件
滨海新区引进入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贡献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来新区工作时间应在1年以内(即2019年4月1日之后),且与区内注册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具体条件包括:
(一)引进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
1.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的领军型人才;
2.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计划、国家重点科研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
(二)引进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
1.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的领军型人才;
2.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部级重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等重大科研项目(项目资金75万元及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
(一)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资助申请书;
(二)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四)入选人才工程(计划)、担任创新平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业绩与水平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出经费资助申请,并出具证明材料。5月18日前,用人单位将经费资助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东疆保税港区有关部门。
(一)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的领军型人才的申请报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周思羽、贾察荃
联系电话:022-25601249、022-25605106
电子邮箱:zhousy@dongjiang.gov.cn
受理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A2楼301室
(二)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报送至新经济促进局(科技局)。
联 系 人:张萍
联系电话:022-25605296
电子邮箱:zhangping@dongjiang.gov.cn
受理地址:天津东疆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东疆新经济促进局C325室
五、相关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资格,并暂停申报单位三年申报资格。
附件:
1.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资助申请书(人才工程计划类)
2.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人才工程计划类)
3.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资助申请书(科研技术类)
4.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科研技术类)
东疆保税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